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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2018年五月份开始到2020年一月份在自己身上公司上班,月薪七千元,但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给我缴纳社保。2020年一月份的时候收到了被公司辞退的通知,请问一下律师,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谢谢。

其他 2023-01-21 1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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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工资赔偿,未交社保,还要补缴员工入职以来的所有社保。 3、
  • 补偿大了,双倍工资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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