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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时间是2019年12月6日,但我签工作的时间是2020年7月,我在2020年2月以书面形式解除聘用合同,算违约吗?

其他 2023-01-21 08: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期期间辞职不算违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相关事项可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您好,提前30天书面告知后,可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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