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后孩子不论跟哪一方,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均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所以对方有权代孩子向您要求支付抚养费,建议您与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作为参考,如果是法院判决的话,抚养费一般是按照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情况认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可适当提高,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