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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8年有一婚外私生子,我现在跟孩子的母亲已经分手,我想怎样才可以争取到孩子气的抚养权?还有,非婚生子女户口随母亲的户口,出生证明上是随我姓的,孩子的随她母亲姓有那么好更改的吗?

离婚 2020-03-11 10: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抚养权的,你是可以争取,只要你是孩子的父亲。
  • 对子女抚养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 可以争取抚养权,抚养权变更后可以改姓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建议先与您妻子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一方或双方轮流抚养孩子; (2)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最终孩子由谁抚养可经调解或法院判决确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第四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不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即使归女方抚养,您作为孩子的父亲也享有探视权,如果女方加以阻碍,你可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原则上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更改须父母一起去变更,但不同的户口登记机关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 根据您的描述,可以争取抚养权
  •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 这个有一定困难!按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随母亲生活,除非有重大法律事项发生,比如对方重大疾病或身患残疾,没法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不过,孩子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也就是说现在随其生活以后,年满十周岁虽,尊重孩子意见,年满两周岁的,可以综合考虑各方情况。 姓名可以更改,但是比较困难。也就是说,建议你安于现状,过下一半年再说这个事。
  • 你好,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是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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