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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故了,保险公司只承认第一次把车拖到停车场的费用,第二次把车拖去修理厂的费用,不给报销,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0-09-11 18:0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起诉法院理赔全部损失,一分不会少
  •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再由责任人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的,则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诉责任人和责任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直接赔偿,超过部门再由责任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 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无论是否移动车辆,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每个险种都有相应的不计免赔附加险,如果没有不计免赔,那么保险公司只承担80%-85%的保险责任,剩余部分由你自行承担,因此保险公司只在应赔范围内对你费用进行报销。
    保险公司具体报销的范围如下:
    1.医疗费营养费住院火部用1万
    2.伤残死亡补助金误工费护理费11万。
    3.三者财产损失2000元以上
  • 您好,这个需要看您的投保合同如何约定,建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 要确定具体是什么原因
  • 这个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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