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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去起诉离婚,孩子的应该百分之八九十都是会判给我的,我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到他家,他和我不是一个市,孩子户口要迁回我这边的话是必须要拿着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先去我这边的派出所开迁入证明吗?因为我去起诉得去他那边,坐车又不方便,不想一趟又一趟的来回跑,可以不开迁人证明,在法院判决完我去拿了离婚证就直接把孩子户口迁走吗

离婚 2020-02-24 00: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也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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