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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人事文员,目前在产假期间,3月5号结束产假,但因为当前疫情,申请延后上班,被领导拒绝!领导要求准时上班,并说有两个培训专员怀孕,让我要达到她们的工作能力,做不到的话,给了我第二选择,协商解除合同,我目前在公司工作了4年4个月,说赔偿我4.5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是否可以申请更多的补偿?谢谢!

其他 2023-01-20 14: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职工怀孕以及产假期间,公司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向单位索要双倍经济补偿金,并要求继续足额发放直至产假结束的工资。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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