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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组织了20名工人。准备去装修公司干活。我只是帮忙组织,从中挣点差价。我本人也干活。请问这种情况?日后如果出现伤亡事故。我有责任吗?

其他 2020-02-25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的,认定工伤与责任在谁无关,按无过错原则处理,但也不代表员工不需承担责任。
  •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抄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袭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无论职工有无过错,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都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都享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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