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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什么意思?我们不是国有控股啊,是不是工商搞错了

工商事务 2020-02-28 2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那可以去工商局做更正。
  • 设立条件: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
    四、公司的其他条件
  •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行为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不过一人也可以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规定的出资额;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3)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5)从筹资工具看,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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