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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国外开了分公司,让我们以旅游的名义去,工作了两个月,也没签订出国打工的合同,工资也不走公司的账,同时没给我们交税。答应的回国休假也没有了,我可以起诉公司赔偿吗,我这里有出国的机票,签证,国外公司的合照,包括视频

诉讼 2023-01-20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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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看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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