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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条款如下,如若未能按时办理产权登记,(1)出卖人逾期交付的,按已付房价款的多少进行承担违约责任,(2)逾期未交付的,能申请退房吗?三、转移登记(一)出卖人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交付给买受人。(二)出卖人不能在前款约定期限内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处理。1、约定日期起_/_日内,出卖人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的,按已付房价款的_/_承担违约责任;2、约定日期起_/_日后,出卖人仍不能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有关文书,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项处理:(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_/_日内退还,并按照_/_利率支付利息;(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自约定日期至实际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的有关文书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_万分之0.2_的违约金

其他 2020-02-29 1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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