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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结婚,但是当时自己不懂是男方办的结婚证。19年去离婚才去民政局,查询说没有婚姻登记记录。男方老家河南,户口湖北,我河南现户口已经转到他河南老家这。目前有三个孩子,请问怎么解除关系?是按事实婚姻处理还是按同居关系?起诉判决的话男方不在场可以吗?还有自己协商好可以吗?

离婚 2020-03-02 18: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夫妻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自行分开即可。就同居期间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视为同居关系,如果双方就财产及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即可分开,如果达不成一致,可起诉解决,因不涉及婚姻关系,可以缺席判决。
  • 根据你所描述的这个事实,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你好。 如果实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只能是同居关系。 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参照婚姻法规定处理。对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关系处理。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另外,可以调查一下为何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及调查一下男方是否之前有过婚姻登记没有离婚或你们同居期间另行办理婚姻登记的,均涉嫌重婚。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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