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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然后拆迁房协议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个人把房子租掉了,合同上只有他的名字。并且我不知情。那合同还生效吗

拆迁补偿 2020-03-07 01: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拆迁安置房应当为三人共有的状态。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共有物的处分需要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方可进行。现在您的情况是只有一人签订了合同处分房屋,这是无权处分,但由于合同对方不知情,属善意第三人,该合同是成立并生效的。您可以向擅自处分房屋的人员主张相应赔偿,但难以主张合同无效
  • 其他的共有人不认可的话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协议。
  •   有房产证的房子就可以买卖。房屋买卖一般需要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就行。
      二手房的购房流程:
      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 。
      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还有房产证、土地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  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及户口都在买卖协议的卖方一栏签字,才较为保险,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种种麻烦。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关于每笔房款的支付,卖家收款对应的各项义务应明确,可操作,另外,关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应规定明确。合同中不妨加入关于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且明确约定,即使合同无效,该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尽量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这样,一来卖家的违约成本会上升,可能会有更大的威慑力,尽量避免其违约;二来如果诉至法院,法院相对便于作出对买家有利的判决。  (三)另外,对于税费的承担也应考虑周全。漫长的交易过户等待期,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费政策可能调整,双方应约定好,如果出现新的税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避免过户时又因为税费的承担主体争执不休而导致交易中止。

  • 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您好,合同有效,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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