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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合怎样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 2020-03-04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收集以下相关的证据:身份证明、婚姻关系、感情不和证据等。
  • 夫妻感情不合离婚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
  •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不合的书证、证人证言等,只要是合法取得,经过质证,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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