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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2018年10月30日出欠条,共欠我工资25000元,约定年底付清,违约金1万,上面写了身份证号码,年底只付了1万,剩下的多次催讨,至今未付,我又不知他具体住址,只知道他挂靠公司地址,请问怎样处理?这些劳动局和建设局都备了案的。

其他 2020-03-04 21: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欠条的找法院起诉,没欠条的话及时去申请仲裁,尤其是员工有离开那家公司的。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你好,去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有拖欠工资的证据。 需要证明比较多,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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