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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童工去年暑假我上海干暑假工,直到我回来都没有给我一分钱,我每天都和她要,就到春节了,他想过个安稳年才转给我一千块钱,其余的说现在没钱他在想办法,他一个老板干什么都有钱就工资没钱,一直拖到了现在,也没给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因为也没有合约

离婚 2020-03-05 1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你好,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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