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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老公是湖南,我户口迁移男方了,那么离婚的时候男方拿户口本就可以了吗,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子,我们在河南拿的结婚证,

离婚 2020-03-10 17: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各地对户口政策有所差别。
  • 您好,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以及财产问题已经有了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就是大家口中经常说到的协议离婚。从程序上讲,协议离婚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下列问题: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 你好,离婚有两种: 一、协议离婚,可以去双方任意一方原籍地址民政部门办理; 二、诉讼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常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有孩子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八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您好,有结婚证和身份证就可以。
  • 您好!是可以联系民政局处理的
  • 关于户口的有关规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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