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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亲爱的律师! 我和前夫离婚六年了,去年前夫因车祸死了,有一个儿子,现在孩子和他奶奶和伯母一起生活,奶奶已经七十多了,我想把孩子接来和我一起生活,可是孩子他伯母把电话都给我拉黑了,不让我和孩子联系,我有什么办法把孩子争取到和我一起生活。 谢谢您了!

离婚 2023-01-19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的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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