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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3年至2013年,承包一片山林,已到期七年,现在居委会要收回,山里有二十寸杉木300颗,24寸杉木六颗。竹子360颗。桔子树十棵,茶籽树苗500棵,丰产的杨梅树六棵。板栗树两颗,我人已经70岁了,杉木也砍不回了,竹子树也砍不回了,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我不想再承包了,要怎么处理?

其他 2020-03-10 15: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是你种的树的所有权肯定是属于你的,但是你需要依法支付逾期7年占用山的占用费用。山上的树,你可以雇人去砍,也可以卖掉让购买人去砍,或折价给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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