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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年前结婚女方要了十二万彩理,也办了酒席,可她不领证,婚后不同房,老是为点小事争吵不休,前段时间捡了她的一部分私人用品回去了,找人去劝也不回来该怎么办

离婚 2023-01-19 08: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不予返还,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比如:收取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指的是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哈,而不是指的给彩礼之前能买保时捷,给完之后只能买电瓶车这种相对困难。那么这几种情况下,给付彩礼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
    如果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却打算离婚的呢?根据最高法公布案例,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有条件赠与,双方已结婚,条件已成就,应按赠与处理。即便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给付人未因给付彩礼而导致非常困难,这种情况一般不予支持。
    毕竟感情本来就是难以捉摸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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