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年前被拆迁的,还迁入住的房屋无产权,在房管局没登记。当时是用假合同骗的我们,我现在想起诉对方,请问案由是什么?起诉拆迁未安置?可以吗?请您指教!谢谢!

拆迁补偿 2023-01-19 06: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已拆迁未安置进行行政诉讼应携身份证件、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 可以根据对方拆迁未安置和用假合同一事,起诉对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