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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十一年前三年未缴纳社保,现在有公司己收购,己不要我在公司上班了,是否公司可以补缴或者是培偿

其他 2020-03-16 15: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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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没有交的需要用人单位补缴,或者给付补偿金,请问你在那里工作了多久?之前的工资是如何发放的,签订了劳动合同吗?具体情况可以和我电话联系,电话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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