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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婆将房产赠与给了我们夫妻双方,而后我老公也写了放弃产权继承协议,赠与合同是政务大厅出示的那种赠与合同,没有添加额外的赠与条款,请问万一离婚这产权是怎么分配的呢?公婆有权收回赠与的房产吗?

离婚 2020-03-13 04: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 房产赠与后办理了过户手续或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况是不可以收回的,但具有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作为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是可以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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