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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色情书刊被人偷走构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诉讼 2023-01-18 22: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下列要件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犯罪主体存在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你好,这个一般不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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