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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公婆和小叔子一起住,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4-02 06: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 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 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分家析产的核心是,谁出资谁所得。看出资出力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何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
  • 您好!婚后的就是可以主张是共同的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对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是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的。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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