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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有哪些

其他 2023-01-18 20: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如下:
    1、国家机关;
    2、执政党;
    3、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4、依靠法律、法规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类事业单位;
    5、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治组织;
    6、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
    从理论上,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般由政府行政机关承担。在实践中,除行政机关之外,法律、行政法规还授权一些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使行政强制权,要求这些组织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被授权的组织应当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能是个人;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被授权的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适用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 不同的事务有不同的管理单位,这个需要你看是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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