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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们公司要在今年的3、4月份注销,我还在哺乳期,但是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19年10月31日已到期后一直没签,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补偿么?谢谢

其他 2023-01-18 19: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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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在公司工作多久?合同到期,跟公司劳动关系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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