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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属于包工,有签合同,中间拿进度款,工程完成等验收后拒不算清账目,现基本属于不认账的行为,这单工程已拖欠一年之多,怎么处理

其他 2020-03-17 21: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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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发包人拖延结算或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施工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对发包人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应由当事人根据过错程度予以分担
  • 对方拖欠装修工程款,你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装修工程款。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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