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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快到期了,因不可抗力(新冠疫情)无法返回搬走,房东还要按天计费是否合理。

其他 2020-04-25 22: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不太合理,因不可抗力原因,你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或者找房东先协商处理下,你可以电话咨询我下,我教你如何与房东沟通谈判,搜集有效的证据。
    【追问】那是否有法律规定合同期内遇到不可抗力,租期能够延长?因为现在没办法搬走,东西也只能放在租的房子里面
    【回答】你好,可以延期的,可向法院主张合同延期,建议你电话咨询我。
  • 建议跟房东进行沟通,另外需要注意合同条款中是否赋予了房东自行处理的权利。
    【追问】所签合同不是很正规,只写出了承租人如果做出什么房东可以解除合同,但未写遇到不可抗力会如何。房东意思是要不就续租半年(没有住的期间继续收房租)要不就按天数算,等于寄存费用直到返回搬走为止。但是我们已经因为疫情两个月没有住那了,房租也是照交的,合同到期后不可抗力无法搬走不应该收钱了吧
    【回答】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的问题,可以参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一定说合同没写,就不算,而且在这个期间本身就可以减少部分租金,我建议你可以跟他谈一下,因为这个事情确实很小。你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目前你需要考虑的是你是否确实遭受不可抗力原因。
  •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应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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