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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刚满1年,劳动合同未到期,没有任何过错被公司辞退,公司只愿意赔偿1个月工资。我想问下这样的赔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其他 2020-03-18 18: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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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未满,如果是无过错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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