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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以单位帮朋友担保信用贷款,如果担保人没还清贷款,一直付利息走的对我买按揭房有影响没

银行 2020-03-25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抵押贷款方式:
    方式一:二次抵押贷款
    如果你名下有按揭房,且已还款一段时间,那么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办理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抵押”。以成都农商行为例,如果借款人在该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且已经偿还贷款一段时间,在房产有剩余价值的情况下,可以在该行办理二次抵押,抵押率最高可达90%。
    方式二:找担保公司垫资
    如果你名下的房产还在按揭中,但又急需大额资金周转,可以找一家正规担保公司垫资,将现有贷款还清,然后解除抵押,再拿该房产作抵押办理贷款,获得贷款后再将担保公司垫资款还清,剩余资金供自己使用。
  • 您混淆保证期间与抵押权的行使了。人保的保证债务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没有追偿,保证人免除责任;抵押担保方面适用物权法202条,只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都可以。
  •   个人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  作为个人贷款担保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有资格为人担保。  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您就必须代其支付。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所以说,做贷款担保人风险不相同,责任与义务也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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