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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是一个未满14和16周岁的学生我再QQ上跟人骂起来了然后我们说打架我说不打了给他们道个歉呢他们说当面道歉然后就方面道歉了我给他们道歉了你说不诚恳然后打了我那个男孩子还叫了人然后他叫的人逼着我打开手机给我手机里面的人发消息说我挨打了叫他们赶紧来然后他们来了动手打起来人了最后他们报警了就是我们有矛盾的那个人受伤了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头上有一个伤手上肿了您说这件事怎么处理呢老师.

刑事辩护 2020-03-27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行为十条禁令》等等,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种条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不能体罚学生。
    2、教师是社会人,要学会尊重别人。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与别人一样具有了基本的人权,人与人之间就是完全平等的,在人格上老师与学生是完全平等的,教师如果体罚学生就是侮辱学生人格的表现。
  • 关于打架,属于人身损害的,先报警处理并要求验伤,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同时,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可以起诉学校,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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