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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8年从租赁公司,以租代购了一辆车,跑网约车,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现在还不上贷款,公司把车拖走了,车子我如果不要了,公司如果要求我付违约金怎么办?每次还款都是打给公司的,会影响征信吗?

其他 2020-03-25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1.购房合同中对购房违约金的多少有约定,则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合同有条件履行,则必须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
      3.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买房合同。
      4.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贷款还不上有可能面临对方起诉,民事诉讼,建议可以积极与贷款方协商处理,争取能分期慢慢还,如果对方利息超过法定保护线,你可以主张不还超出的利息。1、贷款不还,借款人和担保人都会被催收和起诉,并被执行财产。如果签了个人连带责任,那么家庭财产也会被执行。rn2、一般小额贷款都是借款人夫妻双方负连带责任保证,子女如果不继承财产,你父母也没有转移财产,那么子女一般没有偿还义务。但如果你自愿就另当别论了。rn3、如果起诉后,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有可执行财产,那么最终该笔贷款可能会被核销。rn4、你爸爸的信用记录不良,以后你父母不能再贷款了。
  • 贷款违约,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后,与银行有债务关系,但未能履行,称之为贷款违约。
    通常情况下,下列情形构成贷款违约:
    1.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受托支付;
    2.借款人拖欠本金、利息、费用,或拖欠本授信对应信用保险的应缴保费;
    3.借款人在履行与银行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
    4.借款人或担保人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借款人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6.借款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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