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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首付贷款买房,写双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假如离婚怎么分配? 2.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写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是不是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离婚 2020-03-23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当首先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是需要偿还对方所还贷款,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 上述情况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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