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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说按绩效工资也没有提现,上班快一年了也没有工资条,或者没见过明细表,不加班还要降工资

其他 2020-03-24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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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因此即使加班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同样有权利拒绝。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请求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请求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请求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 1、上班当天的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给补休,这个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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