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南宁人,对方是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人,我与男方在09年2月份以假的户口本,真的身份证在万安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期间到2011年7月份期间我们断续见过几次面,得使用过他的钱财,现在我想知道这段婚姻受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他再万安县法院告我欺骗他的钱财的话是否会成立?如果他在万安法院告我欺骗他的钱财的话万安县的律师或者法官会不会从万安县来南宁市找我去万安县?

刑事辩护 2011-11-17 08: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