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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在帮忙抬门过程中我方受伤,请问工伤由谁负责?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3-24 2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工人受伤由雇主、工程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负责。根据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 员工遭受工伤的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及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自身存在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导致第三人致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负责。未设置警示标识的,由施工方承担民事责任
  • 由对方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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