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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拿到手的工资,还是还要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后拿到的?

其他 2020-03-27 0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的,而且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肯定会得到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费吗?。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包含了社保费?   国家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考虑到社保费用的支出,如果工资里扣除的社保缴费部分加上发放到你个人手中的工资部分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那该企业的做法就不违反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社保费。   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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