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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三年多,去年鼓动我卖房子,五一卖了一百二十万,五月跟我要二十万说有安全感,我转给她了,七月又说没车不方便,我转十三万左右买车,春节前几天不辞而别,这个钱和车我能要回耒吗??在同居期间所有花肖是我拿的钱,同居期间收入算共同财产吗,有好心律师帮我解答一下

其他 2023-01-18 0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钱和车都可以要回。同居期间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 同居期间不应算共同财产,建议你电话详细咨询,追回部分钱款。
  • 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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