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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做维也纳酒店前台是没有社保的吗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反而每个月给300补贴,而且还是第四个月之后才补贴,请问这合法吗

反倾销反补贴 2020-03-29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通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除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外,经认定后,可享受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包括:持有《残疾证》和劳动部门鉴定劳动能力达到5~10级的城镇残疾人;经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在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且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地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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