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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说明去哪开,怎么开,需要缴纳钱吗?

其他 2020-03-28 1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到计生部门办理,具体询问工作人员
  • 非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呢?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非婚生育罚款多少?对于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4、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 未婚同居财产怎么分割?第一、非婚同居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
    2、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
    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非婚同居财产的处理:
    由上可见,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处理,最核心的问题不在于同居关系本身该不该解除,而在于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解决财产纠纷。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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