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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个工厂上班,三月6号上班的,现在是三月29号,我现在不想做了,想离开,辞工书已经在几天前交给老板了,他想让我一个月后才离开,没有和他签合同,也没有说有没有试用期的,就是直接上班做事,大慨是这样的情况,看看我能不能提前离开公司

其他 2020-03-31 03: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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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就是合理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一次性及时结算工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公司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多六个月。
    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限最少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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