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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处于大四实习阶段,于2019年12.3日到某公司正式入职上班,工作到2019年1.3号公司放年假,直至2020.3.1公司开始复工(由于肺炎疫情),在年假期间,本人参加公司的工作会议,服从公司任务安排,但公司于3.10延迟发放2019年1月工资,只发了1670(协议规定3000),去劳动局申诉,公司以本人1.18号之前就已经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本人一直工作但公司复工,有会议截图),劳动局建议我们去申请劳动仲裁,但学生申请不了劳动仲裁,请问各位律师,怎么处理

仲裁 2023-01-17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到所在单位要求工会或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助解决;2、到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申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不收费用);3、不服劳动部门裁定,可在收到裁制书15天内向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4、不服法院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15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你好,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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