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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23号跟我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押二付一?但是就在当月的28号他提出退租,并要求我退还押金。但是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条款写明“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像这样的情况是属于租客违约吗?我还需要退还租金和违约金吗?

其他 2020-03-30 1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如果承租人没有按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租金,出租人应通知其按期支付,并可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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