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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老家搬迁有我的,我弟弟不给,我的户口过来了,父母不在了,搬迁是我的父亲明,弟弟有户口,有三套房,钱也不给我们姐妹,请问我弟弟能自已过户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31 20: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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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对于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
  • 搬迁款及房屋属于父亲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由子女平均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搬迁款及房屋
  • 您好!是可以联系户籍管理部门主张的
  • 什么时候的事情,哪里发生的,现在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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