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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2009年12月份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11月12日岗位在网上变更调整后,2011年11月12日变更没多久受了重伤,能否认定工伤,及工伤保险能否给予报销医疗费用。谢谢

其他 2011-11-19 15: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不影响。
  • 建议申请鉴定为宜。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害这三个条件就是工伤,按工伤理赔。 医疗费可报销。
  • 你好,可以的。
  • 不影响。
  • 变化岗位不影响工伤认定,因为——原则上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害这三个条件就是工伤!按工伤理赔!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 你好,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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