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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S店定了一辆新车,签合同前说好的要2020年的新车,结果在付首付前,先去验车,发现给的是19年8月的库存车,我们提出让定新车,可4S店不让。我们就想退定金,但是4S店也不给。我们发现汽车预售协议上没有盖公章,而且定金收据上写的车型跟预售协议的不同,我们可以要求退定金吗

其他 2023-01-17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如果签订的合约中注明“可以全额退还定金”,那么在支付定金后如果遇到突发情况,那么是可以要求退定金的;2、如果因为4S店提供的购车价格与原先签订合同前谈好的价格不符,导致消费者拒绝买车,那也完全可以要求4S店全额退还定金,因为这种情况属于4S店违约,按照《民法典》4S店需要双倍赔付定金;3、和4S店进行协商,与商家讲述自己退定金的原因,一般来说4s店为了顾及消费者,以及减少4s店外在形象的损害,或者不想因为定金而失去潜在的客户,那么大多数4s店会同意退还全部定金。
  • 你好,这个需要看过你们的协议才能具体判断
  • 你好,若对方违约,可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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