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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公司今天给我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让我七个工作日办理交接手续,我是否应该签字?不签字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其他 2020-04-02 16: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后公司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可以不签字。千万别主动离职。
  • 你好 解除的原因是什么?
  • 签了就等于自动离职 可能拿不到赔偿。
  • 您好,用人单位单方辞退需要向你支付补偿金,你可以接受补偿。如果不接受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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