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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1岁,因为颈椎疼,我在23号,去医院看病,医生让拍个片子,看一下,片子当时显示肺功能完好,就颈椎有点问题,结果到27号早上针灸完,背部疼,结果我就给医生说,结果医生说下午让护士给我做个按摩,但到十二点多的时候,我疼的走不了路了,给医生打电话让过来看一下,他说下午了就到,给果下午拍完片子是气胸

其他 2020-04-01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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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由于护士的过错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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