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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娘早两天与别人发生口角引起打架,谁先动手已无从查证,各说各有理因为没有监控,只知道对方(两人)是跑到我娘摊位上来的发生的打架。娘多处受伤特别是脑壳,现还在医院住院自费已经用了几千,而对方其中一个只是脸部我娘用剪刀无意划破了点皮流了点点血无大碍,现在该干嘛还在干嘛。现在派出所定义为互殴,各负其责。请问,没背景没关系的我该如何为我娘维护权益![抱拳][抱拳]

刑事辩护 2020-04-04 1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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